真正的快樂 - 合乎因果的追求 (20)

2015072111:07





一般人常以為,佛法要我們什麼都不求,其實這是一種誤解。
佛法雖然教我們不要「貪求」,但卻教我們要「求願」,如此
一來,個人不會失去奮鬥的目標,社會也才有繼續進步的動力。

「求願」就是許願、發願,願自己朝著某個方向走,或是完
成某件事。例如,佛教的「四弘誓願」說:「眾生無邊誓願度,
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 佛道無上誓願成。」無
論是要度無邊的眾生、斷無盡的煩惱,或是要學無量的法門,
都是一種為眾生無止盡學習的願心和願力。因此,求願是活到
老、學到老,一輩 子持續不斷地學習,並且要求自己種福、
培福、多付出,也讓自己更進步。

而「貪求」則是無止盡的欲求,無論看見別人擁有什麼,自己
都想擁有。例如,看見別人有一棟房子,就興起想要擁有一棟
房子的念頭;如果別人擁有一輛進口 車,則又轉念想要擁有
一輛進口車。無論該不該要、能不能要、需不需要,凡是自
己想要的,就要得到手。所以,貪求並沒有什麼道理,只是
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 求,是不切實際的。

有些人利欲熏心,為了貪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走旁門左道,
結果往往因而倒大楣。例如,金光黨就是專門利用人們貪小便
宜的心理弱點,引誘人上當,來達成 詐財的目的。此外,有
些人雖不向人求,卻轉而向鬼神、佛菩薩求。例如到廟裡許
願,等自己真的發財了,再回到廟裡還願,為神明「安金身」。
不過,這種短暫利 益的交換,只是一種賄賂神明的手段罷了。

就像在人世間有行賄、受賄的人,在鬼神界也有受賄的鬼神,
但是,佛菩薩或是正派的神明是絕對不會受賄的。會受賄的
鬼神就像人世間的貪官、污吏一樣,雖 然能暫時滿足你的需
求,好像真的有點效果,但一時的利益總是像肥皂泡一樣虛幻,
很快就消失了,換來的卻是無法自主的未來。即使是「點石
成金」的法術,事實 上也只是一種障眼法,如果被點的東西
本來就是一塊石頭,將來還會是一塊石頭。而神明或佛菩薩真
的應許了你的願望,也只是暫時預支自己的福報,以後還是要
償還的。

因此,非分的貪求一定會帶來痛苦。即使求到了,也像是舉債
借來的,借的愈多,將來要還的就愈多,現在的快樂就是將來
的苦果。所以,如果不好好地努力培福、奉獻,罪過是很大的,
將來要承受的因果責任難以想像,也許來世做牛做馬都還不起。

其實,人如果想求福報就要先努力培福,如果不培福,而光是
享福,就等於是欠債,就像向他人借款一樣。所以,一個人該
擁有多少就擁有多少,沒有人能夠平白無故地賺到錢、得到富
貴。如果真能不勞而獲,將來可能還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站在佛法的立場,一般人求學、求職、求富貴都是應該的,
但我們的追求應該要合理,而且要付出自己的努力作為代價。
其次,要明白權利、義務和責任的關係 是並行的,我們如果
要求福,就要先培福;要享受權利,就要先盡義務,這就是因
果。只有合乎因果道理的追求,才是最好、最可靠的,否則就
是貪求,即使勉強得 到了,禍患也會跟著來。

所以,我們要用「求願」的方法,為達成目標而努力奉獻,切
勿用「貪求」、迷信的方法,否則會得不償失。

聖嚴法師著